| 1993年12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在深圳举行年会时,与会代表建议起草一部《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以供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参考。会上一致表示同意,并由理事会决定成立了起草小组。小组的成员是:韩德培(小组召集人)、费宗yi、姚壮、钱骅、董立坤、刘慧珊、余先余、李双元、袁成第、张仲伯、黄进、章尚锦、卢松(排名不分先后)。后来还聘请徐弘、韩健两同志参加起草工作。起草小组初步决定《示范法》的框架为总则、管辖权、法律使用、司法协助、附则共五个部分,并对起草工作作了适当的分工。《示范法》经过几年的多次讨论和反复修改,前后数次易稿,最后定稿是第六稿,已于2000年8月由法律出版社以中、英两种语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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