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立于1980年,是我国高校系统最早成立的国际法研究机构之一,也是我国法学学科中最早设立硕士点和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之一。该所于1987年被原国家教委确定为重点研究所,并于1988年确立为国家级重点学科。1997年,国家教委批准该所的"国际法与比较法"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20多年来,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一直同时注重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并强调这些学科的交叉和综合研究,在中国国际法领域形成了分支学科和研究方向齐全、学科发展水平齐头并进、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突出、科研和教学成果领先的鲜明特色。2000年9月,本所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的任务是:
1. 组织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科研成果,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为中国国际法的研究基地。
2.通过课程开发和研究,培养一流的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博士和硕士,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为中国国际法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3.通过参与制定全国性研究发展规划、主办国际和全国学术会议、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和信息网络,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为中国国际法的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4.通过承揽实际部门委托的研究课题、派遣专兼职研究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顾问,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为中国国际法的思想库和咨询服务基地。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已经具备较好的基础在21世纪建成全国一流的研究基地,特别是本所拥有韩德培、梁西、李双元、刘丰名等老一辈国际法学家的支持,我们完全有信心在5年时间内把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建成全国一流的国际法研究基地。我们的具体工作设想是:
1、 逐步形成一支世界一流的、稳定的国际法研究队伍。韩德培教授等老一辈国际法学家已为本所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中青年国际法学者,余劲松、黄进、万鄂湘、曾令良等中青年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在中外国际法学术界确立了较高的学术地位,肖永平、李仁真、张湘兰、邵莎平等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各自的研究领域也占有显著的学术优势。本所的中青年研究人员在两年内都将取得博士学位,且都有2次以上出国学习、进修的奖励,这样一支精干、全研究方位(涵盖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研究队伍,在国内当属一流。今后两年计划引进2位在国外注明大学取得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者,同时设立特聘教授岗位,鼓励本所专兼职教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扩大本所在国际上的影响。
2、 与世界一流的国际法研究机构建立和保持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关系。为了了解世界上国际法研究的前沿信息,我们要求本所研究人员与一至二所国际一流的国际法研究机构保持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关系。本所的中青年教师都有留学欧美的经历,其中3人留学哈佛大学,2人留学耶鲁大学,2人留学密西根大学,1人留学杜伦大学,4人留学德国马普法学研究所,2人留学瑞士比较法研究所,2人留学海牙国际法学院。今后的主要任务是与上述机构扩大交流范围和形式,建立更加稳定的学术联系,争取更多的合作研究项目。
3、 与联合国资料中心和其他组织的资料中心建立永久性研究资料交换关系。本所已经与联合国资料中心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建立了固定的资料交换关系,联合国还于1999年把武汉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列为联合国资料永久收藏图书馆,今后定期向本所寄送联合国的有关资料。今后,本所计划与国际法院、世界贸易组织、国际人权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欧盟委员会、罗马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建立资料交换关系,使本所的国际法研究更具权威性和实践性。
4、 进一步加强与外交部条法司、对外经济贸易部条法司、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实践部门的咨询协作关系。从本所毕业的许多硕士、博士大多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外交部条法司、对外经济贸易部条法司等部门工作,有的已成为上述部门的司处级主要领导。既定的师生关系为本所与上述部门保持咨询协作关系提供了保障,也使本所的科研成果能直接成为我国重大外交、外贸决策的依据。
5、 出版一批能代表当代中国最高学术水平的国际法研究成果――"国际法系列丛书"和教科书。以本所研究人员为作者,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国际法系列丛书"已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韩德培教授主编的《国际私法》,梁西教授主编的《国际组织法》、《国际法》,余劲松教授主编的《国际经济法学》等以成为我国高等法律院校的主要教科书。今后将继续出版5至7种高学术水平的、能代表当代中国最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和研究生教材。
总之,中国一流的国际法研究基地应该是研究队伍素质最高、梯队最整齐、研究范围最广、研究成果最丰富、最能代表我国的整体研究水平、与国际上著名国际法研究机构保持紧密学术关系的研究机构。同时,它还应是中国的国际法资料中心,我国外交、外贸决策机关的思想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有百倍信心成为这样一个研究基地。
为继续保持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作为我国最高水平的国际法研究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中心、资料中心和咨询中心,并力争在10年时间内,将它建设成为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到达世界先进水平的国际法研究基地。学校计划采取下列措施:
1、 实行首席研究员负责制,由原学科带头人担任首席研究员,全权负责本研究领域各课题组人员的配备、组合、分工、管理以及课题经费和报酬的分配。在两年内未被首席研究员挑选进入研究课题的一般研究人员将转岗。首席研究员在两年内未年获得规定课题数量或没有按时完成课题项目的,不再具有首席研究员资格,转为一般研究人员。
2、 设置特聘教授(研究员)岗位,加强同国内外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每年邀请5名以上国内外知名的国际法学者来本所从事讲学、交流和合作研究。特聘研究员视其成果、地位和合作研究情况一年一聘。
3、 每一年主办一次全国性的学术讨论会,每两年主办一次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或讲习班。在5年以后,逐步形成类似于海牙国际法讲习班的固定的研讨会和讲习班。
4、 进一步加强同实际部门的合作,计划与外交部、外经贸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实际部门建立制度化的经常联系和合作关系,包括交换资料信息,共同主办研讨班,进行合作研究,合作进行在职人员培训等。
5、 在人才培养上着眼于更高层次,重点扩大博士研究生的规模,同时提高博士研究生的质量,每年至少派5名研究生到国内研究机构或实际部门研修,至少3名研究生到国外去学习。
6、 进一步提高研究人员素质。首席研究员每年至少访问国内其他研究机构一次,每两年至少出国访问一次。一般研究人员每两年至少访问国内其他研究机构一次,每三年至少出国访问一次,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鼓励研究人员不定期出国进修、讲学和参加国际会议。
7、 加大对《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的财力和人力支持,力争在5年内使它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国际法学术期刊,逐步在国际上形成国际法领域中的珞珈学派。
8、 完善现有的国际法资料室,在3年内实现图书资料的微机化管理,实施每周开放7天,每天开放12小时的特殊制度。
9、 在2000年以前,建立独立的因特网网站,使该网站成为国际法信息网络中心,并使所有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实现内部联网。
10、 进一步扩大科研经费的来源,除了鼓励国际法研究所的研究人员申请各种纵向科研课题以外,鼓励该所研究人员开拓横向研究课题,积极利用国内外企业、组织的资金支持,同时采取灵活措施吸引国内外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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