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1958年生,湖北利川人,法学家、教育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武汉大学副校长,现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名誉博士,是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副理事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教材委员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马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顾问、常设仲裁法院(PCA)仲裁员、世界法学家协会(WJA)副会长、国际比较法学会(IACL)Titular Member。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学科评议组(法学)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仲裁员。学术成果曾先后四次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等多项省部级奖项。个人曾获评中国法学会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授予的“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武汉地区十大杰出青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湖北省优秀教师”、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全国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等,1992年入选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4年入选国家人事部等 7 部委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