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以下简称:国际法研究所)是我国国际法研究领域的学术重镇,于2015年12月1日入选为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国际法研究所依赖于深厚的国际法学研究传统和坚持不懈的创新精神,一系列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2015年,国际法研究所在学术研究领域不断创新、努力钻研,研究达到了新的高度。2015年全所研究人员共获得12项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殊荣;共发表出版著作15部,在国内外学界和实务界产生了较大反响;还在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Journal of World Energy Law & Business,Journal of World Trade,Journal of Criminal Justice,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中国社会科学》等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各类学术论文80余篇。此外,2015年国际法研究所还承担了横向、纵向各类科研项目17项;部分教师还获得了各级各类的表彰多项。
2015年主要学术成果简介
(一)曾令良、冯洁菡:《中国促进国际法治报告(2014)》,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3月1日出版
本书以中国为视角,广泛涉及全球治理范畴的法治问题。报告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中国与国家间关系法治,内容主要包括中国与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国与国际和平与安全法治、中国与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治,中国与国际发展法治,中国与国际环境法治,中国与国际能源法治,中国与国际海洋法治,中国与领土、边境和南北极地区法治,中国与航空和外层空间法治,中国与网络空间法治,中国与国际人权法治,中国与国际人道法和国际刑事法治。第二部分为中国与国际经济关系法治,内容主要包括中国与国际贸易法治、中国与国际投资法治、中国与国际金融法治、中国与国际税收法治、中国与国际海事法治、中国与国际知识产权法治、中国与区域贸易协定。第三部分为中国与国际民商事法治,内容主要包括中国与法律适用法、中国与国际统一私法、中国与国际民事诉讼、中国与国际司法协助、中国与国际商事仲裁、中国与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法治、中国与国际消费者保护法治、中国与国际食品安全法治。
(二)曾令良、冯洁菡:《中国促进国际法治报告(2015)》(中英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本书旨在系统梳理近年来国际法治的新发展,着重阐述中国在国际法治的各个重要领域所表明的理念、坚持的原则和立场,以及采取的具体行动,系统展示了中国对促进国际法治做出的重要贡献。全书由中国与国家间关系法治、中国与国际经济关系法治、中国与国际民商事法治、系统阐述中国国际法的教学和传播四部分组成。
本书注重实用,系统梳理了中国改革开放30余年来践行国际法治的成就与挑战,可以作为已经发布的《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的补充。它作为中国民间智库的研究成果,可为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及其领导人提供全面、系统、与时俱进的国际法治信息,为治国理政提供参考;便利于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投资、金融合作以及其他民商事交往与合作。《中国促进国际法治报告》阐述的是中国特色的国际法治实践。它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我国国际法研究长期以来理论脱离实际的弊端,为我国的国际法教学与研究提供了系统的国家和政府实践的信息资料,并且开辟了新的研究路径,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国际法学在全球范围内逐步形成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提升中国在国际法治进程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曾令良:《国际人权公约的实施及中国的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本书着重阐述了国际人权条约的实施与监督机制,揭示了各种人权条约机制的不同特点,并论述了各种人权条约机制在新世纪里面临的挑战和应对这些挑战的措施与建议。同时,本书在阐述国际人权条约的基础上,还紧密联系中国践行国际人权条约的情况,对中国参加的每一项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包括普遍性的和专门性的)的实施情况都进行了阐释和分析,总结了中国所做出的贡献,并指出了中国面临的挑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此外,本书还弥补了现有的国际人权法研究忽略亚洲区域的不足,在分析与比较欧洲区域人权条约、美洲区域人权条约和非洲区域人权条约的实施机制的基础上,对建立亚洲区域人权条约机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余敏友:《联合国70年:成就与挑战》,世界知识出版社2015年版
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联合国成立70周年。联合国在战争的废墟中应运而生,承载着人类永不再战、实现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愿景,历经风雨走到今天。中国联合国协会组织专家学者编写和出版本书,希望借庆祝联合国成立70周年之机,从宽广、务实的视角分析联合国目前面临的挑战、矛盾和症结以及中国的参与等方面,判断未来发展趋势和走向,针对联合国的发展和中国的参与从中国学者的视角提出鲜明的观点、意见和建议,希望对从事联合国研究的学者、学生和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士有借鉴意义。这也是中国联合国协会给联合国成立70周年、给中国的联合国外交献上的一份薄礼。
(五)肖永平:《体育争端解决模式研究》,高等教育出版2015年版
本书是教育部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课题“奥运会与国际体育争端解决机制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全书分为3编、11章。第1~7章是基础理论编,分别探讨了体育争端和体育争端解决模式的基本理论问题、体育协会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和具体运作、若干国家和国际体育仲裁的体育调解制度,比较研究了美国、德国、意大利、英国、瑞士和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模式,总结和提炼了通过诉讼解决体育争端的标准和方式。第8~10章为实证分析编,分别对北京奥运会、温哥华冬奥会和伦敦奥运会的体育仲裁实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逐一评析了奥运会特别仲裁庭裁决的每个案件,并特别研究了欧足联仲裁解决足球争议的经验与做法,同时研究了国际上著名的体育诉讼案件,对它们涉及的种族歧视、侵权、劳动纠纷和反垄断等法律问题所确立的法律原则进行了评析。第11章是完善建议编,对中国如何完善中国足球协会的内部纠纷解决机制、体育调解、体育诉讼和体育仲裁制度提出了具体、系统的建议。
(六)肖永平、梁雯雯:《Asian Conflict of Laws: East and South East Asia》,Wolters Kluwer出版社2015年版
An essential resource for both practitioners and academics, Asian Conflict of Laws: East and South East Asia, provides a comprehensive overview of the various approaches to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mong the crucially important trade jurisdictions of East and South East Asia.
Gain expert guidance from local specialists who deliver thorough commentary and analysis on fourteen jurisdic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ong Kong, Indonesia, Japan, the Republic of Korea, Macau, Malaysia, Mongolia, The Philippines, Singapore, Taiwan, Thailand, Timor-Leste, and Vietnam. With a lack of legal harmonization between these countries, this useful book will be an essential resource for both practitioners and academics operating in this region.
The authors describe, in a clear and logically structured way, practice and procedure regarding: codification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relevance of case law; jurisdiction of local courts in foreign-related cases (including choice of court and arbitration clauses); applicable law;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and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icial and arbitral) decisions.
(七)郭玉军:《Principles on Choice of Law i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 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出版社2015年版
The Hague Principles affirm party autonomy as a basis for the choice of law i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 and thereby strengthen legal certainty and predictability in such international transactions.
The Hague Principles, which were formally approved by the Hague Conference on 19 March 2015, have already proved their usefulness by serving as a model for the Paraguayan Law on the Law Applicable to International Contracts earlier this year. Further to the endorsement by UNCITRAL in July 2015, the Hague Principles are set to be a source of inspiration for reform and harmonisation initiatives concerning the rules on choice of law i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
(八)郭玉军:《一个法学家的世纪追梦-韩德培思想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本书分为韩德培法律思想研究、韩德培法学教育理念及其方法研究、韩德培法学研究理念及其方法研究、韩德培子女教育理念及其方法研究、韩德培司法思想研究、韩德培谈普法教育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韩德培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韩德培谈法学论文写作方法、韩德培谈法科学生就业规划、韩德培对中国当代法学教育事业的贡献,以及韩德培的“为人”、“为学”与“为师”等几大部分,全面阐述了著名法学家、教育家韩德培先生的思想,以此纪念韩德培先生,向世人展现他内心至真至诚的一面,更是为了将韩德培思想发扬光大,供世人研习与延续。
(九)杨泽伟:《海上共同开发协定文本汇编》,社科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本书系杨泽伟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海上共同开发国际案例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也是“海上共同开发国际案例与实践研究”系列丛书之一。全书共分部分,分别是海上共同开发的产生阶段、发展阶段、平稳阶段,以及海上共同开发协定示范文本。本书主要收录并翻译了1958年巴林与沙特阿拉伯共同开发波斯湾大陆架案等17个共同开发案例中较为重要的法律文本,以及1990年英国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推出的“海上共同开发示范文本”。
海上共同开发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程。本书将海上共同开发分为四个阶段:产生阶段(1958~1969年)、发展阶段(1970~1993年)、回落阶段(1994~2000年)、平稳阶段(2001年至今),主要收录并翻译了这四个阶段中的17个海上共同开发案例中较为重要的法律文本,以及1990年英国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推出的“海上共同开发协定示范文本”,期待可以为进行海上共同开发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提供某些便利和参考。
(十)杨泽伟:《从产业到革命:发达国家新能源法律政策与中国的战略选择》,武汉大学出版2015年版
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发达国家新能源法律政策研究及中国的战略选择”的最终研究成果。本书对英美法德日等发达国家的新能源法律政策进行了介绍和解读,通过对诸国的政策取向与实践的分析,总结出许多对中国新能源法律政策的制定大有可借鉴之处的经验。
(十一)何其生:《比较法视野下的国际民事诉讼》,高等教育出版2015年版
本书旨在国际民事诉讼的体系建构和制度建设。
本书注重理论创新,强调在国际民事诉讼制度构建上,既要有国际化思维、全球化视野,同时应注重内外国人利益的平衡,回归公正、人权和理性。
本书亦具有应用价值。从立法上讲,旨在通过比较法的视野,得出的结论能够为完善我国的国际民事诉讼规则、构建我国国际民事诉讼的制度所参考和借鉴。从司法上讲,相信在制度相对滞后的情形下,司法的能动性能够提升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关注具体问题,通过对大量国内外典型案例的分析,力图反映出我国司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路径。
本书结合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现实,提出了许多发人深思的观点,尤其是下述五个方面:(1)强调二元论,关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的特殊性;(2)整体推进,构建大国发展需要的国际民事诉讼制度;(3)保护人权,培养国际民事诉讼法的价值追求和精神;(4)维护主权统一,注重区际民事诉讼规则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的兼容;(5)提升效率,注重传统国际民事诉讼与互联网技术的互动。
(十二)罗国强:《国际法本体论》(第二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国际法本体是关于国际法本质的抽象存在,由国际法的概念、性质、分类、效力依据、渊源、运作模式等为本质的抽象范畴构成。国际法本体论是研究国际法本体的理论,是国际法哲学的基本组成部分。在本体论的语境下,可将关于国际法本体的研究,归结为三大问题,即“国际法是什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架构如何”以及“国际法如何作用于国际关系”。本书在第一章扼要地界定国际法的本体、描述格老秀斯时代以来国际关系演变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当代国际法面临的挑战与研究视角之后,第二至第四章的探讨,重点围绕这三大问题展开。
(十三)廖丽:《国际知识产权新趋势: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后TRIPS时期,在国际知识产权立法趋于完善的背景下,以美国和欧盟成员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开始强调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性,不断推行超过TRIPs协定所规定的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即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标准。本书重点研究知识产权执法的本质、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的产生、国际法根据、特征及不合理性;详细剖析美国和欧盟在单边、双边、区域以及多边层面推行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的策略;结合通用药品案、转基因大豆粉案和美国诉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案,解读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争端。通过分析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在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不断推行的背景下,本书后为发展中国家和我国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