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价值既是一种追求,也是一种指引。价值问题成为当代哲学和法学研究的轴心,其动力既来自价值对学科和实践的核心作用,也来自多元复杂背景下价值冲突的不同关切。冲突法价值追求的时代和区域差异是这一现象的典型诠释。历史考察冲突法视角和价值多元化的演变轨迹,以揭示冲突法视角从单一到多元、法律选择依据从单一到多样,法律选择方法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规律,以及这一规律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根源,从而发现法哲学思想对开拓冲突法视野和进行价值指引的重要意义。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社会学法学,站在各自的时代和利益立场,分别从“理性”、“主权意志”和“社会本位”出发探索法律实现正义和良好秩序的路径,各自在价值取向上明显的重心偏向,指引着冲突法实体价值和形式价值的演进进程。“建构理性”,既是欧洲传统冲突法形式价值追求的理论基础,也是修正现代冲突规则的基石。美国“进化理性”的实用主义哲学,为其冲突法摆脱欧洲视野,关注个案、追求实体正义,开拓了新的进路。二者既各自发展又相互借鉴,使冲突法价值追求日益趋同。转型中国的冲突法缺乏厚实的法哲学基础支撑和核心价值的指引。“实践理性”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我们构建冲突法“理想图景”和实现多元价值目标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冲突法; 冲突法价值; 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