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国际私法法律体系,并创新了涉外民商事的审判实践。与之相适应,中国学者构建了有特色的国际私法理论体系,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国际私法理论学说。然而,中国国际私法学存在着严重的学术危机:一是教材过剩,学术创新力不足;二是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发表缺乏竞争力,在激烈竞争的中国法学界处于日益边缘化的角色;三是在大规模立法不复存在的情况下,"立法中心主义"的研究范式需要改变;四是中国国际私法学者的国际学术话语能力薄弱。危机的过程也是国际私法重现生机的过程。危机下的中国国际私法学应进行自我变革,培养学者自身和国际私法学术共同体的竞争力。具体来说:一是要从"立法中心主义"向以"司法中心主义"为主的多元研究范式转换;二是结合中国作为一个大国所力图塑造或推动的国际私法秩序,来探索未来世界结构中中国国际私法所可以描绘的理想图景;三是增强中国国际私法学者的国际学术话语能力,以加强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的国际地位。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课题“一带一路倡议与法律合作研究”(16JJD820009)中期成果之一;
关键词:国际私法; 学术危机; 研究范式; 学术竞争力; 冲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