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密切联系原则契合了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法律选择方法,满足了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相统一的价值取向,受到各国的青睐。我国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他法律、司法解释中也引入了该原则,但存在对法官自由裁量权限制不够、设置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领域范围较窄、应用规则推定较少、理解偏差的问题。以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为契机,建议在将来涉外篇的一般规定中,应使该原则更好地发挥补缺作用,对于合同法律适用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进行修改完善,在一般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中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
关键词:最密切联系原则; 合同; 侵权;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