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外国法查证制度是国际民商事审判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实践中,外国法查证领域却表现出某种机械和功利倾向,背离了制度初衷,也偏离了国际私法的基本理念原则。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实现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利益。全面开放创新格局下完善外国法查证制度,需要国际本位理念引领和支撑,以国际私法的本体利益为基础,兼顾程序利益和程序规范的适用,同时还应统筹国内利益保护和国际秩序协调,以及平衡当事人的处分权与司法干预权,实现当事人对法律适用的正当期望。在这方面,我国现行的外国法查证制度应本着上述理念和原则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全面开放; 外国法查证; 本位理念; 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