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秩序是国际社会各主要行为体尤其是大国之间权力分配、利益分配、观念分配的结果,大国对国际秩序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国崛起必然冲击既有的国际秩序建构。因此,国际秩序建设是任何一个大国外交必须回答的问题,更是崛起大国必须严肃对待的重大议题。本文从历史角度研究大国崛起与国际秩序之间的关系,首先剖析秩序、国际秩序、世界秩序等基本概念,指出国际秩序的主要因素在于权力分配、利益分配和观念分配;其次,剖析大国、大国崛起与国际秩序之间的互动关系,强调大国崛起必然要触及世界秩 序这一重大议题;最后,从以上研究引申出中国在崛起过程中可以采取的基本策略。国际秩序的命题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指出,秩序(Order)指的是导致某种特定结果的格局,一种旨在实现特定目标或价值的社会生活安排。国际秩序(International Order)指的是国际行为的格局或布局,它追求的是国家社会基本、主要或普遍的目标,包括维持国际体系和国家社会本身的生存、维护国家的独立或外部主权、维护和平等。国际秩序多指国家间秩序,而世界秩序(World Order)所关注的不仅是国际秩序,而且包括国家内部的国内秩序以及涵盖了国家体系(A System of States)的世界政治体系的秩序。(注:Hedley Bull,The Anarchical Society,pp.16—20.)国际秩序与世界秩序的差别在于,前者是由国家构成的秩序,后者强调其他行为体在世界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认为,世界秩序是国家间建立和睦关系的一种理想化模式,是国家间友好共处的重要条件和规范行为的规章准则,是合理解决争端冲突、开展国际合作以求共同发展的有效手段和有序状态。世界秩序是延续人类社会生活主要目的的安排,因此将是一个持续的发展过程,没有终点。全球秩序(Global Order)则是更为宽泛的概念,它不仅包含着国际秩序、世界秩序所关涉的范围,亦将环境等低度政治(Low Politics)层面纳入其范畴,进一步将国际治理概念贯穿其中,强调秩序的整体性、全球性、复合相互依赖等特征。鉴于当前以及在可预见的将来国际社会仍处于民族国家时代,我们的分析都是以国际秩序为出发点的。然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强烈冲击之下,全球治理的趋势正在显现,将世界秩序乃至全球秩序作为分析的依归也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实际上,关于秩序的既有分析多是将国际秩序与世界秩序一并研究,并未着意探究二者的不同。有必要指出的是,由于各国都生活在民族国家体制之中,大战之后建立的秩序一般也是国际(国家间)秩序,而不是世界秩序。(注:庞中英:《为新世纪开太平?——关于世界秩序问题的思考》,载《国际经济评论》2001年第11—12期,第29—31页。)
根据既有的理解,国际秩序包含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国际秩序是某一时段各主要行为体基于实力造就的格局,是“全球体系中的政治经济结构与管理机制”。(注:朱云汉:《中国人与21世纪世界秩序》,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10期,第54—59页。)换言之,国际秩序是建立在各行为体尤其是主要国家力量对比基础之上的。国际秩序是权力分配的结果。第二,国际秩序是某一时期国际社会各行为体围绕一定的目标,在利益基础之上相互作用、相互斗争而确立的国际行为规则和保障机制。也就是说,国际秩序是国家间尤其是大国之间利益分配的结果。第三,一定时期的国际秩序是否稳定,往往取决于主要大国在核心观念上能否达成和保持一致、默契或必要的妥协。(注:关于观念在国际体系中的作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67页。)换言之,国际体系内的观念分配将是决定国际 秩序能否建立、可否保持稳定的关键性变量。第四,国际秩序指的是国际社会中的主权国家、国家集团和国际组织等行为体按照某种原则、规范、目标和手段来处理彼此间的关系,以及所建立或维系的某种国际政治经济运行机制和整体态势。也就是说,国际机制是建构和维持国际秩序的决定性变量。综上所述,作者认为,国际秩序是国际社会中主要行为体尤其是大国权力分配、利益分配、观念分配的结果,而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全球性国际机制的创立与运行。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可以说,国际秩序是一种国际公共物品(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它由各主要行为体尤其是大国提供,又体现并导致了大国之间的合作与冲突。国际秩序之争,实质上是权力、利益之争,又主要表现为观念之争、国际机制之争。鉴于大国实力的此消彼长是一种历史规律,在实力基础上的利益分配、观念分配以及反映三种分配结构与进程(Process)的国际机制也将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之中,国际秩序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变革性是其本质特征之一。另一方面,权力结构、利益结构、观念结构、国际机制又存在某种程度的稳定性,乃至滞后性。新旧秩序的转换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进程与速度取决于实力对比的变化,而后者并不会迅速冲击到既有的结构和机制,国际秩序处于这些结构与机制的顶端,故而滞后性也被视为国际秩序的基本特征之一。全球性国际秩序第一次出现于20世纪初,以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确立为标志;第二个全球性国际秩序则酝酿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以雅尔塔体系的确立以及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贸总协定等的建立为标志;第三次建立全球性国际秩序 的努力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冷战结束为标志,目前仍属方兴未艾。当前,国际秩序处于转型和变革时期,关于如何建立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建立什么样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探讨亦可谓如火如荼。国际秩序成为当前处理国际关系的重大议题,不容绕过。博赞(Barry Buzan)在分析当代国际秩序的变革时,强调了如下因素的重要性:其一,大国战争表面上的结束;其二,经济体系巨大、持续的影响力的出现;二者结合起来,导致一种成分的变革,即“从军事—政治过程向经济过程的转变是能够稳定体系之相互 影响的主要形式”;其三,环境作为一个关键变量的出现。他指出,全球性市场的强化必然伴随着国际社会的强化,并带来规则、规范和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平稳地扩展或强行 扩张,尤其是在经济方面。(注:巴利•博赞:《世界秩序:旧与新》,载《史学集刊》2000年第1期,第1—12页。)鉴于权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众多权力中心扩散,(注:罗伯特•吉尔平:《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38页。)更有人津津乐道于以全球治理为核心的世界新秩序即将来临。然而,经济、技术和其他发展虽然使世界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却并没有改变国际关系的本质。(注:罗伯特•吉尔平:《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第210页。)旧的国际格局解体,使得原有的国际秩序已经发生了动摇。
但是,国际新格局的建立需 要时间,在当前的和平条件下发生这种转变更需要时间。新的格局要经过各种力量的长时间的重新划分、组合才能够最后形成。与此相对应,新秩序的建立绝非一朝一夕。恰如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指出的,大家现在津津乐道的世界新秩序,既不新,亦非全球规模,更无秩序可言。,pp.165—186.)相比而言,对冷战结束以及全球化影响的关注更有可能带来实际成效。全球化意味着,经济、环境和社会联系网络的出现及其密集化带来世界规模的距离减缩。全球化出现于19世纪的后半叶,最近全球化进程发展强劲,但远未完成。我们生活在一个局部全球化的世界(A Partially Globlized World)之中。全球化与冷战结束造就了世界政治的新形势,国际制度 成为主要国家政治、军事和经济政策的核心。全球化向我们提出的挑战是,如何为一个具有空前规模和多样性的政体设计有效的制度。如果能够设计出良好的全球制度,它们必将促进人类福祉。但如果我们把事情搞糟,其结果将是灾难性的。但是,需要记住的是 ,理想的国际制度永远不会出现。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是人类福祉之所系,这一使命的立意之高不容非议。然而,对照当前的国际现实,此类国际秩序的建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如何通过可行途径逐步实现这一理想,确实值得我们探讨。大国崛起与国际秩序德国历史学家兰克(Leopold von Ranke)指出,如果一个国家能够抵制其他国家的威胁,甚至不怕所有其他国家联合起来对付自己,那么这个国家就是一个大国。(注:T.von Laue Ranke,The Formative Years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0),p.203.)大国在某一区域内或世界范围内有较广泛的国外政治、经济和战略利益,拥有足够的综合国力,平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这些利益,战时则能够或通常能够抵御至少其他两个区域性或世界性大国的联合力量,一般来说被别国认为有权利处理本区域或世界范围内所有重大国际问题和足以影响其他多国安全的国内问题,通常与本区域内和世界上其他大国有起码的共同利益、共同规范和共同国际运作机制。国际秩序是国际社会各主要行为体尤其是大国权力分配、利益分配、观念分配的结果。因此,大国对国际秩序的影响必然是巨大的。布尔指出,大国之所以能够影响国际秩序,只是因为构成国际体系 的国家所拥有的权力是不平等的,国家权力的不平等使得国际关系格局简单化,大国也可能采取有助于维持或损害国际秩序的政策。布尔通过分析发现,大国所维持的国际秩 序在整个国际社会得到了广泛的支持,然而,大国总是面临着如何让其他国家认可自己在国际体系中发挥特殊作用这个问题。鉴于此,大国必须避免将自己的特殊地位正式化和明确化,努力避免采取引人注目的破坏秩序的行为,必须满足世界上某些公正变革的 要求,必须与二流强国协调维持区域均势。
然而,布尔在分析大国与国际秩序的关系时,似乎是将它们置于静态观照之下,忽略了大国兴衰的历史规律。(注:关于大国兴衰的历史分析,可参见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世界秩序之争,体现的是大国竞争的历史。20世纪是国家秩序和国际秩序变动极为频繁的世纪,在这百年之中,关于秩序问题的斗争从未停歇。可以说,20世纪的国际关系历程就是建立什么样的国际秩序的历史,是大国兴衰与国际秩序互动的历史,更集中体现了大国崛起与国际秩序的互动关系。以下,笔者将以大国兴衰为主线,概述国际秩序的历史进程,并预测其发展趋势。纵观古代历史,没有一个国家拥有统驭世界的力量、影响力或遍及世界的利益,也没有一种国际体系曾经达到全球规模,几个区域性国际体系是并存的。真正全球性体系的出现有赖于地理大发现。15、16世纪始,欧洲列强筚路蓝缕,开创了稳定的全球航海体 系以及随之而来的全球规模的贸易体系,到19世纪中叶,当中国也被殖民体系所触及之际,一个全球性国际体系产生了。工业革命、运输革命(铁路革命、海洋革命)、通讯革命(电报、无线电通讯)等相继而来,体系内部联系的紧密最终造就了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经济秩序。政治上,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署承认了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为日后建立的国际政治秩序奠定了最原始的政治基础。国际秩序伴随着民族国家而出现。从国际秩序的角度看,以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为开端的传统国际秩序有如下特征:第一,世界由主权国家组成,主权国家不承认任何更高的权威;第二,立法与司法以及解决争端的主动权通常掌握在各个国家手中;第三,国际 法的目的是确立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最低限度原则;第四,对逾越国界的不正当行为的反应是国家自己的事务;第五,所有国家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第六,国家之间的争端常常以武力的方式解决,国际法中几乎不存在对武力运用的限制;第七,对国家自由的限制被降到最低限度。这一传统国际秩序是内外有别的:即欧洲国家之间应用的原则、规则与欧洲国家—欧洲外国家的关系是不 同的,前者被视为区域社会,而后者是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关系。(注:Bull,The Anarchical Society,pp.8—20.)应该说,这种以欧洲为代表的国家社会(Society of States)为一方,以大批欧洲之外的落后国家和地区为一方的世界秩序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结束国际秩序的基本特征。(注:李强:《全球化、主权国家与世界政治秩序》,载《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2期,第13—24页。)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国际分工的完成、世界市场和世界货币体系的出现、殖民 体系的建立为主要标志,一个世界性的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形成了。在这个体系中,欧洲 列强转型为现代民族国家,各自拥有了保护自己不受侵略威胁和对外进行殖民扩张的实 力与强烈意愿。大英帝国居于世界霸主地位,同时美国崛起为世界第一经济强国,日本也通过明治维新成功崛起为亚洲强国。19世纪最为突出的现象就是,德国通过统一实现崛起,并成为这一体系的挑战性力量。这些强国之间战争互动的结果就是第一个全球性 国际秩序的出现。它以国际联盟的建立为依托,以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确立为标志。可以说,这一全球性国际秩序的确立是20世纪第一次新秩序的诉求。一方面,它是理想主义思想的实践成果,代表了寻求世界和平的持久努力;另一方面,它是欧洲国际秩序向全球扩张的延续,是资本主义国家建立的国家间秩序向全球的延续,始终带着浓厚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色彩。鉴于凡尔赛—华盛顿秩序的分赃性质及其内在的不平等性,该秩序的不稳定是必然的。随着20世纪20、30年代德国的重新崛起和德、日、意法西斯主义思想的泛滥,冲击该秩序的力量和意愿已经磨刀霍霍,一场新的世界大战不可避免。期间突出的现象是,美国具有了世界霸主的实力,却拒绝承担世界霸主的责任,而是伺机攫取世界性利益;社会主义苏联崛起成为列强纵横捭阖、准备战争的最佳借口。因而,第二次世界大战既是世界人民与法西斯主义的决战,也代表了资本主义试图利用法西斯主义消灭社会主义的努力。战争的结果是,法西斯主义被消灭了,而社会主义苏联却更为壮大,这似乎成了如何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一个难题。二战结束前后各大国建立国际秩序的努力代表了20世纪第二次新秩序的诉求。各大国遵循实力原则和利益原则,以划分势力范围的形式,建立了具有强烈地缘政治色彩的雅尔塔秩序。这一国际秩序与过去相比有了巨大的进步,凝聚着世界人民与法西斯极端统 治浴血奋战的成果,并增添了社会主义的色彩。(注:蔡拓:《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几点思索》,载《南开学报》1994年第3期,第14—19、45页。)其进步性体现在,政治上所创立的联合国确认了国家主权平等、民族自决等机制性原则,经济上所创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关贸总协定等代表了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愿望和努力。该国际秩序是威斯特伐利亚秩序向全球的延伸,主权平等原则成为世界通行的原则(而不再是欧洲国家的特权),将主权平等原则写入《联合国宪章》是国际秩序上的重要里程碑。但是,该秩序并没有摆脱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阴影,其主要表现就是苏美争霸两极格局的出现,导致世界陷入冷战泥潭达数十年之久。从某种意义上讲,现行国际秩序带有历史包袱是必然的,其不平等性早在一个世纪之前已经造就,这一秩序因而被称为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国际经济旧秩序指的是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为特征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包括以不合理的国际分工为基础的国际生产秩序,以不平等交换为特征的国际贸易秩序,以垄断为基础的国际金融秩序等。国际政治旧秩序指的是以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为特征的国际政治秩序。但是,在看到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缺陷的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其发生的内在变革。从根本上看,这种变革来源于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全球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的发展有快有慢,不仅取决于技术、生产和贸易的变化方式,而且取决于对增加生产与财富的新方 式的接受能力。当世界上某些地区进步的时候,其他地区就在相对地或(有时)绝对地落后了。(注: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第538页。)信息革命是世界变革的决定性力量,迅速改变了国际竞争力的对比状况,进一步拉大了国家之间的巨大差距,同时改变了战争乃至国家安全的形态,对未来国际秩序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持续的经济增长和世界市场经济已经缓和了国际关系。在当今时代,国家最经常的是通过经济效率、合作和国际分工获得更多的收益,而不是通过战争、帝国主义和排他性的经济形式。(注:罗伯特•吉尔平:《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第216页。)但是,经济相互依赖和相互获益前景的发展还没有消除国家之间的竞争和不信任,贸易并不总是一种维护和平的力量。此外,一些国家的富裕和大多数人的贫困造成了世界的巨大鸿沟,成为造成不和的新力量。(注:罗伯特•吉尔平:《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第216—218页。)当然,这个过程也是全球性问题——南北差距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等——进一步突出的时代,而国际秩序的观念、国际机制亦在逐步变革中。首先,构成国际秩序基础的实力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注:1971年7月6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发表演讲指出,世界告别了美国占主导作用的时代而进入了一个多极外交的新时代,世界有美国、苏联、欧洲、日本、中国等五大力量中心。这一认识深具远见。参 见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十卷),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第5页。)美国的实力曾经起伏,但一直稳居综合国力最强国。其他西方国家的实力变化巨大,德国重新崛起并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强国,其他欧洲传统大国的实力不可避免地衰落,欧 洲联合进程逐步开启与加速,成为区域主义加速发展的先锋。日本也在冷战的夹缝中重新崛起,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甚至在20世纪80年代一度有购买美国和成为世界第一的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综合国力一直在上升之中,特别是1978年改革 开放至今,综合国力提高之快为诸大国之最。(注:参见胡鞍钢、门洪华:《中美印日俄有形战略资源比较——兼论旨在富国强民的中国大战略》,载《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2期,第26—42页。)此外,20世纪60、70年代,第三世界崛起为重要的政治力量,并提出了改革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要求。实力对比是利益、观念和国际机制发生变化的先导。其次,随着实力格局的变化,各国提出了相应的利益要求,利益格局也出现了巨大变革,这不仅体现在南北之间的利益冲突,也体现在北方国家内部美日欧之间的利益矛盾更为深化。其三,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复合相互依赖的加深,国际合作成为主导性国际行为,而全球治理等新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构成国际秩序的主导观念也在悄然变更。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持续的变革,国家中心地位日益被全球化和分散化的力量所侵蚀,国际体系进一步体现出复合相互依赖的特征。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在接受着全球化的洗礼。全球化的经济发展,意味着资本、资源、技术、劳务等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以此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当然,全球化有其内在的矛盾性和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最重要的体现就是世界非均衡性的加速发展,即世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各 国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注:裘元伦:《经济全球化的局限性》,载《世界经济》1999年第12期。)经济全球化在构建全球秩序中发挥着双刃剑的功用。相互依赖导致国际竞争冲突更加激烈,而相互依赖本身也成为制裁对方的工具。但它可能使得各国在处理冲 突时会采取明智的理性态度,用对话代替对抗,而不是简单地诉诸武力。(注:鲁品越 :《产业结构变迁与世界秩序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世界秩序》,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第4—13页。)其四,国际机制出现悄然变革。近代以来,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一直在寻求合作,也一直有着建立超国家的世界秩序的冲动,这种冲动导致一系列国际法和国际政治规则的出现,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化的组织和机构。现有国际机制具有西方利益属性,但也体现着世界人民的整体愿望。随着权力分散化和国际治理思想影响的扩大,随着更多的国家参与国际机制的制定与完善,国际机制的公正属性也在进一步体现。由于以上几个方面的变化,国际秩序之争趋于激烈。冷战结束之前,建立国际新秩序 的呼声主要来自第三世界,其目标是改变在旧的国际经济秩序中所处的不利地位,为民族经济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其阶段性成果是,1974年4月在联合国第六届特别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行动纲领》,其基本原则就是在主权平等、和平共处的基础上,建立互相合作、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关系。冷战结束导致了国际实力格局的本质性变化,最为直接的因素苏联解体和俄罗斯陷入低谷,而美国全球主导地位的进一步巩固和中国的迅速崛起这一并存现象成为人类历史前所未有的壮丽一幕。当然,我们也有必要提及欧洲联合的进一步加深、印度的崛起、日本“失去的10年”(20世纪90年代)和第三世界的进一步边缘化等。实力对比的变化必然带来新的利益诉求、观念变革及国际机制的重塑。国际秩序的转换不是几个大国就能独断决定的,而是合力的结果。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发展中国家在冷战结束之后对新秩序的探究进入守势,更多地是做出被动反应。发达国家再次成为20世纪国际新秩序第三次诉求的主角。当然,中国的积极作用也是不 容忽视的秩序建设力量。
有史以来,国际秩序的转换几乎都是大规模战争的结果,战争的结局也就决定了谁能获得建立新秩序的发言权。但是,雅尔塔格局的瓦解是通过和平方式实现的,排除了所谓“天然”的秩序代言人的存在,(注:林苏:《国际新秩序、世界秩序与世界新秩序》,载《教学与研究》2002年第1期,第44—49页。)也进一步凸现了冷战后国际新秩序建立的复杂性。发达国家对现存秩序的不满是苏联解体之后实力的进一步强大导致的,(注:李强:《全球化、主权国家与世界政治秩序》,第13—24页。)其目的之一是推翻主权平等原则,推行新干涉主义,恢复其传统主导地位。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可能是冷战结束之际最 热衷建立世界新秩序的领导人了。布什政府正式把建立世界新秩序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急于利用有利时机尽快地构筑一个确保美国领导地位的世界秩序。其基本观点是,美国作为世界的领袖,通过大国充分理解与合作,将威慑和惩罚侵略者的国际协约与联合国主持下的集体执法制度相结合,作为建立和维持世界新秩序的基本方式。欧洲国家在冷战结束之后表明了恢复欧洲传统地位的强烈愿望,因而反对美国主宰国际事务的思想,强调建立“美国治下和平”(Pax Americana)的危险性。日本强调加强其国际地位,提出以日美欧三极为主导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美日欧国际新秩序的观点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建立一个以维护西方大国利益为基础的、由西方大国领导的、以确立西方模式、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为目标的国际秩序,并均想在建立新秩序过程中占有主导权。实质上,发达国家所主张的世界新秩序是旧秩序的延续和进一步巩固,即利用其优势地位,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利用冷战结束之后大多数国家尚处于转轨时期的时机,力图通过维持现存的国际规则或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国际规则,将所有国家纳入其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目前,国际秩序重构的实践者也主要是美国等西方国家,两次伊拉克军事行动、对南联盟的军事行动等国际干预都是美国战略思维变革的实践结果。关于如何建立国际新秩序尚处于激烈论战之中,美国单极霸权秩序的努力,凸现了其他大国尤其是中国参与世界秩序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当前的国际秩序是一个新与旧、消极与积极并存的混杂物。从实力角度看,国家仍然是国际秩序最核心的塑造力量,但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权力进一步出现分散化,国家之外的其他国际行为体有了更多参与国际秩序的能力、机遇。如基辛格指出的,“未来的 世界新秩序会体现出相互矛盾的特点,一方面越来越分散,一方面又越来越全球化。在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这个新秩序会更加接近18、19世纪的欧洲民族国家体系”。(注:基辛格:《大外交》,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年,第747页。)约瑟夫•奈认为,世界秩序的模式有回复到两极(美俄)、多极世界(美日欧俄中)、三大经济集团(北美、西 欧、东北亚)、单极霸权(美国)、单极指导下的多层次相互依赖等几种,而第五种最有 可能成为现实。(注: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32—341页。)这种变化必然体现在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全球利益也会得 到更多的关注。与此相适应,构成国际秩序的基本观念也在变革之中,相互依赖观念、国际治理观念、国际合作理念、国际关系民主化理念等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从国际机制的角度看,尽管国际机制在趋向维护普遍性利益,但现有的国际机制体系是美国主导建立的,有着不公正、不平等、欠稳定等特点,在这种局面下形成的必然是局部全球化世界,而不是全球性秩序。(注:Robert Keohane,“Governance in a Partially Globalized World”,pp.1—13.)而且,国际机制和规则滞后于全球化的发展,现有国际机制无力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责任。当然,西方在利用国际机制的控制重构符合其愿望的国际秩序之时,也埋下了自己逐渐受到抵制的必然结果。为推动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机制,西方国家表面上承认所有国家一律享有平等发言权的原则,而随着发展中国家力量的壮大,它们的发言权和参与决策权也将越来越大。在全球新秩序建设处于困难转型之际,区域秩序的建设却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随着国际合作的进一步深化,欧洲区域秩序建设似乎体现了未来的发展趋势。当前世界一定程度上的无序表明,完成秩序转换将是一个艰难的过渡过程。然而,回首20世纪的国际秩序建设,我们似乎可说,在历史的长河中,100年不过是一朵转瞬 即逝的浪花;而从国际秩序的视角看,20世纪却竖立了不容置疑的丰碑,它既承载着仁人志士建立公正、合理国际秩序的愿望,也体现着国际秩序建设的艰辛,更重要的是展示了国际秩序走向进步的前景。政策含义19世纪中叶之前,中国一直处于东亚相对封闭的区域秩序之中,并长期承担东亚区域秩序塑造者的角色。之后,中国被西方的坚船利炮强行纳入世界体系,开始了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历程。期间,中国的角色几经变换,从身处边缘、被动、消极参与到积极参 与、主动建构,中国与国际秩序的互动构成了一幅纵横交织、由淡至浓的画卷。这个过程恰恰伴随着中国走过百年艰辛、开始民族复兴与崛起、走向现代化。
同时,国际秩序也处于扩散、完善的过程之中,逐步呈现出世界性、全球性的特征。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秩序进入新的转型时期,各主要大国、国家集团纷纷就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设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建议,且付诸实践。中国的现代化进步、崛起与国际秩序的变革似乎相约而行,这既给中国的未来发展提出了重大挑战,也为之提供了广阔的全球空间。从中国历史的角度看,这也是中国第一次有机会在构建全球秩序中发挥积极而全面的作用,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是世界赋予中国的一个重要历史使命。中国崛起已经冲击并改变着国际实力格局、利益格局;中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安全观、国际关系民主化、文明多样性等也成为影响国际秩序变革的重要观念性因素;随着中国全面融入国际社会,中国不仅成为全球性国际机制的全面参与者,而且积 极参与并主导区域性国际机制的创立,中国与国际机制之间呈现出良性互动,这些都促进了国际秩序的建设。概言之,中国的崛起必然冲击现有的国际秩序,而现有国际秩序恰处于转型时期,中国崛起与国际秩序的变革几近同步而行,中国有必要也有机遇就如何建立国际秩序提出自己的见解,力争成为未来国际秩序的重要塑造者。在推动国际新秩序建立的过程中,我们应首先客观评估现有国际秩序的利弊,认识到在现有的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全球性机制体系中,中国在政治安全方面占据较明显的有利地位,经济方面也越来越利大于弊。现有国际秩序对中国而言也是双刃剑:随着中国全 面参与国际社会,它促进了中国实力的增长和利益的维护;由于现有国际秩序是固有权力、利益格局的产物,它也对中国的实力增长和利益拓展构成了限制。中国推动建立国际新秩序,既是为了促进自身实力的进一步增长和国家战略利益的进一步拓展,也是为了促进全人类的福祉。鉴于中国正处于崛起过程之中,中国应积极而不失稳健,以建设性、合作、可预期的姿态推动国际新秩序的建立,以引导国际秩序的变革方向为主导目标,在具体部署上,强调在全球层面上倡导新安全观,强化共同安全规范与制度保障;在区域层面上,积极促进区域塑造能力,构建区域新秩序,为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创建区域基础、提供可借鉴的范式。当然,建立新秩序是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从双边到多边、地区到全球等逐步推进。具体地说,要强调实力提高与利益拓展是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秩序建设的基础;强调观念因素对国际秩序建设的重要作用,继续在国际秩序的主流观念方面做出贡献;强调国际机制对国际秩序建设的作用,以完善全球性国际制度的基本规则为着眼点,积极主动地倡议或主导国际机制的修改、完善和新机制的制定,提高议程创设能力,成为全球规则的参与者和主要制定者,以机制建设促进国际秩序的建设;强调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作用,同时通过改革使之成为未来国际秩序的调节和保障运行机制;在国际秩序建设的步骤上,强调以区域秩序的建设为基点,在自己利益攸关的地区培育和建立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的平等、合作、互利、互助的地区秩序,在建设性的 互动过程中消除长期积累起来的隔阂和积怨,探索并逐步确立国家间关系和国际关系的新准则;承担大国责任,树立积极的、负责任的、建设性的、可预期的国际秩序塑造者形象。
原载《国际政治研究》200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