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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欢欣:国际法上的领土权利来源:理论内涵与基本类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10-27 16:41阅读:

内容提要: 随着国际实践的发展, 国际法上传统的“领土取得模式”说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相关理论分析的需要。领土的权利来源或依据问题是国际司法理论与实务中讨论的重点, 但国内学界对此却少有系统分析。在领土争端中,一个国家需证明其在特定领土上建立主权的行为、事实依据、来源、证据或证明, 这就是国际法上的领土权利来源问题。先占等五种领土取得模式尽管绝大部分已经过时, 但仍属传统的领土权利来源范畴。新发展的一些可以独立构成领土权利来源的主要有条约、新国家的建立、有权机构或国际组织的处置、一国放弃/默认的国家单方行为等。值得注意的是,“有效控制”本身并不能达到建立领土主权的效果, 但当其同领土放弃/ 默认等国家单方行为结合在一起时, 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并导致领土主权的变化。

关键词: 领土主权;国家权利来源;有效控制;领土放弃/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