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水下文化遗产受到未授权的打捞活动的干扰和破坏,因此,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工作变得愈加迫切和重要。然而,21 世纪以前,国际法并未系统地对水下文化遗产施加保护。参考一些有关文化财产的国际文书、海洋法、打捞法,我们可以发现,尽管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工作已开始,但是这类保护工作还是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2001 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通过,标志着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律框架。该公约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设立了一些重要制度,如就地保护、严格限制适用打捞法,以及专属经济区内和大陆架上的水下文化遗产管辖权制度。但是,在目前的国际法下,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冲突依然存在,特别是涉及管辖权和所有权问题时。本文指出各国应采取何种行动来积极执行上述公约,并鼓励就相关问题进一步展开谈判,签署更多的合作协议。
关键词:国际法保护 水下文化遗产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