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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鹏、孙璐:中国的国际法观念:基于国际关系史的分析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8-08 15:44阅读:

内容摘要:国际法观念是国际关系格局与国际关系中行为体自身状况互构的心理映射,是国际政治结构、国际法形势与行为体自身思想与行动的共同作用的结果。当代中国的国际法观念,表现在中国国际法的理论研究和各实践环节,最终形成心理的认知和判断。中国对国际法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具体表现为国际法对中国的负反馈和中国国际法知识和能力的不足。这是一个历史叠加的产物,是中国1840年以后所面临的国际关系状态、国际法特点与中国所处的具体环境、具体问题相互构建的结果。此种观念由国际法自身大国强权与中国近代落后的经济、政治、文化环境所共同决定,这不仅与国际法、国际关系的主流思想有关,也与中国与国际法相遇、交往以及中国自身的文化、心理有关。回顾中国近代政治、外交、文化的发展历史,以及国际关系、国际法的发展史,不难理解,中国在这种行为体与制度的互构中,很难形成对国际法的支持和信赖。预期提升中国的国际法立场、改善中国参与国际立法、国际法实施的监督、国际司法的积极程度,则只有在双方都进行改进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形成相互正反馈。因而必须改善国际法心态,其途径则是强化中国国际法律知识积淀、增加自身的法律参与和应用能力。

关键词:中国;国际法观念;国际关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