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过去三十余年里,中式双边投资协定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和两次重大转型:20世纪90年代末期逐步完成第一次转型,即由最初主要强调维护东道国主权的相对保守模式向强调投资自由和投资者保护的完全自由模式转变;自2008年前后开始,中式BIT正在逐步由自由模式向更为成熟的平衡模式转变。平衡模式的中式BIT客观反映了国际投资协定的新发展和新趋势,是中国结合国际投资法领域发展趋势及自身在国际资本流动中的身份转变所作出的重要调整。平衡模式的中式BIT,其变化主要体现于:(1)注重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同时也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预留出一定空间;(2)对东道国与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尤其是容易产生误解的关键条款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防止仲裁庭的扩大解释,避免因为条约表述不清楚而导致投资纠纷;(3)完善ISDS条款,促进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议的顺利解决。
关键词:双边投资协定; 保守模式; 自由模式; 平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