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午,“2019年武大国际法讲坛”第四讲(总第37讲)在法学院323教室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的题目为《中美贸易摩擦中的法律问题》,主讲人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法学院刘瑛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聂建强教授主持,本次讲座吸引了教师、硕士以及博士研究生等不同群体的积极参与。
刘瑛教授的讲座围绕中美贸易摩擦中的法律问题展开,通过梳理自己对一系列事件的持续关注与长期思考,盘点了中美贸易摩擦在经贸方面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以期为前来参与讲座的听众们提供研究思路、激发写作灵感。
本次讲座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美国2018年以来的单边贸易措施,包括《1974年贸易法》的201条款、《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232以及《1974年贸易法》的301条款,并介绍了货物贸易转向技术贸易限制的趋势,如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署出台的针对关键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出口管制框架。第二部分立足于国内,讲解中国可以寻求的争端解决手段,分别讨论了双边磋商、WTO多边争端解决机制、赴美进行国内诉讼、中国采取单边反制等不同手段的法律依据与可操作性。在第三部分,刘瑛教授结合WTO框架下的规则体系,对美国的201、232以及301条款进行规范分析,探讨这些条款的立法目的以及适用时的考量因素,以及这些条款所反映出的国家经济福利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最后一部分,刘瑛教授则分析了“欧共体诉美国201条款案”以及“美国诉中国知识产权措施案”等两个案例,以激发大家进一步的理解与思考。
由于讲座时间有限,刘瑛教授提纲挈领地点出了中美贸易战中有关经贸法律问题的各方各面,到了问答与交流环节,引发了大家热烈的探讨。例如,有同学就美国法院的长臂管辖以及中国企业的应对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刘瑛教授则从美国法院长臂管辖的源起以及国际法上的管辖权、国际社会的态度进行了回应,并得出对中国的启示,如学习欧盟的阻断法令、完善中国的管辖权制度,加快建设贸易援助制度等。此外,一位旁听的老先生也参与了提问,他指出中美之间谈判七年仍然没有结果,请教这其中的贸易障碍究竟何在。刘瑛教授则从近代国际法的发展历程以及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出发,指出中美两国不仅在法律制度上存有根本性的差异,即使是对于同一法律的理解也有着诸多的分歧。聂建强副所长赞同刘瑛教授的观点,又从两国的贸易差额以及经济实力的变化进行了补充,并在讲座的最后总结了刘瑛教授所提出的种种法律问题,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鼓励大家借此次讲座所获得的启发将这些问题继续研究下去。(供稿人:刘佳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