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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论坛——郭玉军教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实施与反思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9-05 20:37阅读:

       2012年12月13日下午一时,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郭玉军教授在法学院317教研室为国际法所师生带来一场题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与反思”的沙龙讲座,聂建强教授为主持人,国际法研究所张湘兰教授、余敏友教授、何其生教授等出席讲座。     

 

       她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研究阐释了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2011年4月1日实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她的讲座分为四个方面:首先是分析了法律适用法的总体适用情况,包括从法律关系类型、条文的适用以及法律选择方法上对搜集到的73个适用法律适用法的案件判决进了深入的数据统计分析与研究,详细的梳理,以此为基础,对适用情况进行总体概况。其次,她指出了法律适用法在司法实践适用中存在的一般问题,如援引法条不当,说理不准确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第三。她着重分析了法律适用法中有争议条文,如第10条有关外国法的查明,第41条有关合同准据法确定,在司法实践运用中的困境及其解决对策。     

 

       最后,她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进行了反思。她指出,通过对案件进行实证分析,对数据进行归纳总结,新法立法本身存在的缺陷有待通过司法解释等进一步完善,同时法官适法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在讨论与答疑环节,对何其生教授、石磊副教授以及部分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回应,此次沙龙活动在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国际法网站通讯员:马骁潇)

 

 

国际法所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