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8日下午武汉大学李仁真教授在法学院317教研室为国际法所师生带来了一场以“金融市场中的镭——全球法律实体标识系统(Global legal entity identifier system)”为主题的沙龙讲座。
李教授幽默地以居里夫人发现的“镭”元素开场,向老师和同学们介绍了她探究的一个全新的“全球法律实体标识系统”。与居里夫人发现的“镭”不同,李教授探究的“镭”是 Legal Entity Identifier (LEI),即法律实体标识LEI的简称谐音。
李教授首先讲述了该系统的概念及其创建背景。全球法律实体标识(Global Legal Entity Identifier)是国际监管界为有效识别金融市场的法律实体而建立的、全球统一的识别符。而全球法律实体标识系统(Global LEI system)则是在G20峰会倡导下国际监管界建立的、旨在促使这一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确立和实施的有机体系。就在11月5日,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批准了ROC(regulatory oversight committee,全球LEI系统监管委员会)章程,全球LEI系统正式建立。李教授分析认为全球LEI系统的具有唯一性、普适性、公益性和便利性的特征。
其次,李教授依次从全球LEI系统的适用范围、组织架构、注册发行、持续注资以及及竞争和反垄断安排等方面讲述了LEI系统的治理框架,同时又从公益价值和私益价值两个方面评析了全球LEI系统的价值。全球LEI系统是作为一个公益性的平台而设计的,从其公益性价值来看,该系统可以促进金融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加强审慎监管和跨境监管,支持金融机构的有效处置以及抑制市场滥用和金融欺诈。从其私益价值来看,该系统可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避免金融机构花费巨额资金进行数据清晰或建立新系统;同时促进金融集团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金融数据的精确性和完整性;也可以提升监管报告的质量,为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制定“生前遗嘱”提供资料支持。
最后,李教授从覆盖范围、操作性以及法律强制性三个方面分析了国际监管界面临的现实挑战,同时作出了总结和展望。李教授提出,全球LEI系统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重构金融市场的法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中国作为FSB的成员,应充分认识到全球LEI系统这一金融标准的战略价值,并将其作为促进金融监管标准化的一项重点工作加以贯彻实施。
在报告之后,张庆麟教授首先就该系统的“唯一性”提问,与李仁真教授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余敏友教授、易显河教授也就该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接着,徐祥老师又从标识(identify)、银行代码、知识产权,LEI系统的平台载体等几个问题与李教授进行了讨论。报告在热烈的讨论中结束。
国际法研究所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