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我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梁西先生在化学楼报告厅给全校研究生作了一场题为《国际法的危机》的讲座。梁先生首先介绍了伊战的国际社会背景,指出全球化并不止于经济,正在向各方面渗透,给国际生活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尽管全球化进一步促进了国家间的互赖性,然而从政治角度来观察,世界似乎比以往更加无政府(分裂)了。他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伊拉克所在的中东地区,历来是一个“战争多发区”,高屋建瓴地论断:这次的伊拉克战争正好发生在新世纪之初和进行战争的种种理由,以及由谁来打,等等,虽然都具有几分偶然性,但是,伊拉克战争本身迟早会到来这一点,却几乎是历史的必然。
他综合分析了宪章第2条第(四)项、第51条、第39条的规定,认为第51条是自卫权制度的主干条款,第2条(四)是主干的前提条款,第39条是主干的断定条款。这三个条文很像是一组拉动自卫权制度的“三驾马车”,缺一不可。美国的“预防性”攻击与“先发制人”战略(做法),只是强者的逻辑,并不符合“自卫”条款的有关规定,因此是违反国际法的。根据“结构平衡论”,如果一个国际组织在国际结构上已经失去平衡,它就必然走向衰落。通过考察联合国尤其是安理会的实际运作情况,他认为联合国走到了“三岔路口”。关于伊战,安理会的15个理事国对议案存在着严重分歧,既不是以欧美对亚非拉划线,也不是以东方对西方或者南方对北方区分,更不是以不同的价值观或意识形态为标志,而是呈现出一种尤为错综复杂的局面,分裂为主张动武的、主张继续核查的、倾向比较模糊的三派,可谓分崩离析。这次决策危机与安理会过去的历次碰撞(包括冷战中的长期对抗)相比,后者只是因使用否决权而常常使议案无法通过并形成僵局,但是,前者却是在决策程序尚未完成之前(核查尚在进行之中)即开始了宪章所禁止的武力行动。这表明,安理会纸面(宪章)上的权威,在强大成员国势力面前是多么的脆弱!然而梁先生坚持,联合国虽然遭到了重大挫折,但悲观失望是毫无根据的。
国际社会漫长和曲折的历史,曾以无数事实昭示人们:社会总是退一步进两步并“螺旋式”地向前发展的。尽管联合国存在不可否认的弱点,急需改革,但它仍然是世界上迄今最重要的与代表性最广泛的国际组织;尽管宪章的若干过时条款需要修正,但宪章所载的宗旨及原则,则是世界一致公认的不可损抑并具有普遍效力的国际法最基本的原则。各国务实的领导人,以其卓识远见,审时度势,必能就联合国的改造及国际法律秩序等问题达成妥协,从而使坚冰化解,使联合国重新恢复活力并为改善和加强国际法律秩序发挥其无可替代的作用。能否使危机峰回路转,这将是对联合国和人类意志的一次严峻的考验。他还强调改革是联合国恢复平衡的必经之路,提出了八点建议。国际法研究所的余敏友教授、宋连斌副教授、黄德明副教授出席了当晚的讲座。余教授还作了简短的评论。(孔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