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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武大国际法讲坛”系列讲座第十四讲(总第87讲)成功举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11-26 15:54阅读:

 

        2021年11月25日中午,“2021武大国际法讲坛”系列讲座第十四讲(总第87讲)在武汉大学法学院323会议室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简基松教授主讲“经济制裁发展趋势与我国经济制裁法律体系化应对”。讲座由杨泽伟教授主持,黄惠康大使、郭玉军教授、聂建强教授、李雪平教授、黄志雄教授、张辉教授等数十位师生参加。

        讲座伊始,简基松教授以社会共同体为视阈,结合国际法理论对经济制裁的概念做了简要介绍,以经济制裁的内涵为切入点,探讨经济制裁发展新趋势以及中国应对,内容分为经济制裁的概念、经济制裁发展新趋势及案例分析、我国经济制裁法律体系化构建三个部分。

        简教授通过对法国阿尔通斯制裁案、日本东芝制裁案、华为公司制裁案、澳大利亚铁矿制裁案、伊拉克制裁案等案例进行剖析,将经济制裁发展趋势总结为制裁功能由法律保障到经济打击、制裁效力范围从境内到境外、制裁领域由全面到局部、制裁对象由非定向到定向,国家到非国家实体、制裁方式由传统到新型、制裁程序由复杂到简易、制裁类型由主动到被动、制裁手段由国际法手段到国内法手段八个方面。最后简教授进一步分析了我国经济制裁制度构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构建我国制裁法律体系的路径与思路提出些参考建议。

 

        讲座的点评环节,黄惠康大使指出在国际实践中,制裁大体可分政治制裁、外交制裁与经济制裁,不能将国家的外交制裁与经济制裁混为一谈。安理会制裁作为单独一类的制裁,是依据《联合国宪章》的有效制裁。我国应警惕西方国家以人权高于主权为借口,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将经济制裁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国际法学者应重视对西方国家的单边制裁理论的研究,用好法律武器维护我国权益。黄志雄教授认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关系越发全面,经济制裁作为大国竞争的手段,与政治制裁、外交制裁越发融合,国际法学者应理性区分这三者的区别。黄志雄教授以近年发生的美国网络间谍案为例,指出经济制裁是国家政策的推行工具,往往与法律工具、舆论工具所结合的“组合拳”方式出现。

 

        在问答环节,王超老师等师生分别提出了一系列问题,简教授逐一对这些问题发表了个人观点,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最后,杨泽伟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感谢简教授给我们带来了一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学术报告,报告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娓娓道来,给我们不少启示和思考。杨泽伟教授鼓励同学们多参与学术交流,在国际法的学习中积极思考。持续了一个半小时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供稿:王章平

审核:杨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