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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大国际法讲坛”第十一讲顺利举办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0-18 15:21阅读:

        ​2019年10月16日12时,“2019武大国际法讲坛”第十一讲《国际刑事法院< 罗马规约>的二十年:关注受害者》在武汉大学法学院323会议室举行。本场讲座由乌特勒支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级律师、《Netherlands Quarterly of Human Rights》执行主编Dr. Brianne McGonigle Leyh和乌特勒支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曾任《Netherlands Quarterly of Human Rights 》编辑、国际刑事法院助理律师、澳大利亚墨尔本政府律师的Dr. Julie Fraser两位教授主讲。武大国际法所彭芩萱老师主持该讲座,边海院吴蔚老师、人权院何苗老师以及众多同学参加了讲座并与主讲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本次讲座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国际刑法的历史、国际刑事法庭的介绍以及在国际刑事法庭中被害人权利的关注。Brianne McGonigle Leyh教授和Julie Fraser教授通过图表展示和案例分析生动形象地梳理了国际刑事法院的运作情况和现实问题。

        两位教授以时间为线索为我们梳理了国际刑法的发展脉络:从二战后的国际刑法讲起,重点提到了纽伦堡原则,它是确定哪些行为构成战争罪的一系列指导性原则,具体包括个人刑事责任,国际法可做裁判依据,国家元首无权豁免,上级命令不免责,程序公正等原则。随着人权“两公约”的颁布,区域性人权条约的签署以及《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颁布,国际人权法蓬勃发展,国际刑法体系逐步完善。冷战的结束为国际刑法的发展营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历经多次谈判的《罗马规约》也诞生于这一时期。两位教授对《罗马规约》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明晰了管辖权行使的先决条件和适用范围。

        之后两位教授对《罗马规约》从缔约到现代国际刑事规则的发展作了全面综述。依据她们的观点,国际刑法规则的核心是追究罪犯的责任,体现在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促进法治和审判公正,预防和制止犯罪等。随后,教授们回顾了国际刑事法院的发展历程,提到了2002年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和目前《罗马规约》缔约国的情况。至2009年6月,已经有109个国家批准或加入《罗马规约》,其中包括所有南美洲国家、大部分欧洲国家和约一半的非洲国家。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美国和以色列取消对《罗马规约》的签署,南非、布隆迪、冈比亚三国先后宣布将退出《罗马规约》,以抗议长期以来国际刑事法院以非洲国家为主要审理对象,以及对其本国司法主权的负面影响。而后俄罗斯也于2016年11月16日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2018年3月16日,菲律宾外交部发表声明,并将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以书面方式通知联合国。教授们认为这体现了国际政治和国际法密不可分,其二者关系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继续研究。

        讲座的第二部分是关于国际刑事法庭的介绍。两位教授对于国际刑事法庭的机构、管辖、程序、案件的审查等进行了具体的剖析,论述其如何体现受害人权利的保护。其中,国际刑法的管辖受到地域和时效的限制,受到犯罪类型的限制,这让被害人权利的救济困难重重。两位教授通过对于案件起诉、审查、受理程序的细致讲解让我们对于国际刑事法庭的案件审理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

        两位教授在第三部分重点分析国际刑庭中被害人权利的问题。Julie Fraser教授首先引出权利的内涵:即参与的权利,被保护的权利,获得赔偿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基于被害人的需求提出的,这种需求包括他们希望被尊重,寻求保护和法律援助等。Julie Fraser教授用法律规则结合实际案例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即通过解释规约第68条、第75条为被害人权利的伸张提供规则框架。Brianne McGonigle Leyh教授通过对Lubanga Case,Katanga Case,Bemba Case,Al Mahdi Case等案例的分析,为我们展示了受害人权利保护的实际情况。

         在讨论环节,法学院应瑶慧和熊昂两位博士研究生就国际刑事法庭中被害人角色的定位问题、危害人类罪的分类问题以及国际刑事法院与国家间关系的问题与老师进行了热烈讨论,两位教授结合实际经验分享了她们的观点。参加讲座的老师们和同学们在讲座结束后还继续与教授们交流研究中的困惑和感悟,纷纷表示受益良多。最后,彭芩萱老师与两位主讲人交换礼物,为精彩的讲座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撰稿人:冯春阳,2019级国际公法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