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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亚非法协国际法交流和研究项目”第四期培训班简报(9月5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9-10 10:03阅读:

        2018年9月5日,是“中国—亚非法协国际法交流与研究项目”第四期培训班第一周第三个培训日。

        联合国法律事务厅条约科(Treaty Section, Office of Legal Affairs, United Nations)科长Santiago Villalpando先生为学员带来了主题为“国际条约法”的精彩演讲。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聂建强教授出席并主持本次演讲。

        在上午的课程中,Villalpando先生首先对条约法进行了简明的介绍。通过与国内法中“合同”以及“法律”的理论概念相类比,辨析了条约的主体、效力及效力来源等概念,并进一步扩展,对国际法渊源,特别是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进行了详细解读与评价。

 

        接着,以小说的体例编排为类比,对《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这一条约法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进行了梗概性的介绍,并对该公约作出了较高评价,主张任何条约法问题的处理前提便是对《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深入研究。

        最后,Villalpando先生对联合国法律事务厅条约科的工作职能,特别是条约登记工作进行了深入介绍。不断强调《联合国宪章》第102条所规定的条约登记的重要性,并通过实时的官网线上展示,对学员讲解联合国登记条约数据库的使用方法。

 

        在下午的课程中,Villalpando先生继续热情活泼的授课方式,结合个人经历,深入浅出讲解条约法内容。他首先指出,条约法的学习充满乐趣,应利用好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文。为让学员们体验实际中如何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解决条约问题,他以假想案例为基础,引导学员学习条约产生的全过程和其中的重难点。

 

        该案例中,S是工业产生的一种严重危害大气的物质。为保护环境,在全球范围内限制S物质排放量,一国提议在联合国框架内订立多边条约,其他国家纷纷支持。由此,条约订立工作开始。多次会议召开以讨论条约草案的具体内容,包括条约题目、序言、正文、最终条款和附件等等。在此,关于条文如何被接受。Villalpando先生强调了Consensus和Unanimity的区别。一系列协商后,紧接着是条约的签署、批准与加入。后续的适用过程中,条约解释、保留和修订也十分关键。关于条约解释,Villalpando科长强调,在他看来,1969年《条约法公约》第31条是一条规则,字面解释、上下文解释和宗旨目的解释等是一个整体。条约保留是否有效,根本上应判断是否违反条约宗旨。

 

        学员们认真聆听Villalpando先生的课堂讲解,对于课堂提问也积极思考、踊跃作答,并提出自己参与立法工作遇到的问题、对自己国家参与国际公约或条约现状的反思,得到Villalpando先生明确且有针对性的回复。

        课上课下,Villalpando先生风趣幽默地与学员交流沟通,引发学员阵阵掌声。

图文:陈江南、潘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