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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法治处前处长吴晓晖博士谈联合国发展集团改革的若干法律与政策问题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5-15 23:50阅读:

       5月14日上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法治处前处长吴晓晖博士做客国际法论坛,就联合国发展集团改革问题与国际法所老师和学生进行学术交流。在深入的评析联合国发展集团改革的法律和政策问题之前,吴晓晖博士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国际发展和联合国发展集团等基本概念,为深入的讲解做一个铺垫。联合国发展集团是由联合国从事国际发展援助的主要机构参加的一种机构间协调机制,目前有32个成员,主要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国际儿童基金会,粮食计划署等。联合国发展集团中的一些机构在全球许多国家都有代表机构,它的工作重点是在国别层面。它所秉承的发展理念是人类发展,即具有可持续性和公平性的发展,其发展目标也是2000年联合国制定的8个发展目标。吴晓晖博士在讲座中还列举了一些统计数字,并举了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对发展中国家造成损害的例子来说明目前世界的发展存在问题,或者说联合国的发展援助机制必须进行改革。在这些大背景下,联合国发展集团进行了两方面的改革:1,“一个联合国”改革。这个改革只是工作机制的转变和政策层面的协调,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突破,所以这个改革的有效性主要看能不能得到发展中国家的理解和配合;2,“以人权为基础的发展方式”。这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以国际人权为出发点对发展观和发展援助模式进行的新思考和新探索。不论从发展援助的目标、过程还是效果层面去评估,人权都将是重要因素。最后吴博士又从“以人权为基础的发展方式”这一概念展开,介绍了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法律依据、对国际人权保护的意义和对国际发展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