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6日上午,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2011年年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隆重开幕。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主持。
首先,湖北省法学会秘书长吴本清先生致辞,吴本清先生提到在过去的一年,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在曾令良会长的领导下,向社会推荐了许多优秀的国际法人才,并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完成了多份咨询建议报告等。当前中国处在转型期,我们应该学会利用国际法,紧密联系我省实际,不断扩大研究领域,关注研究国际法发展趋势,推进中国国际法研究事业向前发展,为促进构建国际社会新秩序而努力。
大会第二项,由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曾令良教授做研究会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在过去的一年中,各位专家会员主持承担了45项科研项目,15部学术著作,约135篇学术论文。此外还总结了国际法研究会发展的特点、国际法研究与发展趋势以及今后研究的重点领域有等。
接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作题为《中国国际私法养成意识的培育问题》的发言,刘仁山教授介绍了中国国际私法所面临的问题、怎样促进中国国际私法向中国特色方向发展,最后刘教授提出对养成意识的培育应以放眼世界为前提。
第四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功荣法官介绍了《湖北省涉外审判的现状与发展》,他对我国涉外案件进行分类,并统计出我省在2010年受理的涉外案件共有60件,总结了案件基本特点,还谈到一些主要做法和经验等。
随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系系主任邓烈教授发表了《当代中国的转型与国际公法的研究》,其中提到中国下一步将向正常、法治和中心国家的转型,细数国际法在转型中能发挥怎样的作用以及中国在转型期间应当注意把握国际法的新动向等。
最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张湘兰教授作题为《< 鹿特丹规则>的中国态度》的发言,首先指出围绕《鹿特丹规则》中国态度的论争十分激烈,接着对论证背后的理据各自进行了深入分析,然后探讨了决定《鹿特丹规则》中国态度的诸因素,最后张湘兰教授指出支持“谨慎观望”的态度,并阐述了相关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