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2021年3月18日)及《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际法研究所于4月11日对智库方向2021年博士研究生合格报名考生进行了英语水平测试。
智库方向2021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含阅读理解、翻译、写作三个部分,综合考察考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国际法英文基础。经考核专家组严格阅卷、评审,确定2021年智库博士生候选人英语水平测试合格成绩为71分。
博士生考核专家组结合考生申报材料对英语测试成绩合格考生进行了严格审核,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了2021年智库博士生候选人名单。现将进入综合考核的2021年智库博士生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2021年智库博士生候选人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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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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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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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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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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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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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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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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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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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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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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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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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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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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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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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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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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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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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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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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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6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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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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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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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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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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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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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6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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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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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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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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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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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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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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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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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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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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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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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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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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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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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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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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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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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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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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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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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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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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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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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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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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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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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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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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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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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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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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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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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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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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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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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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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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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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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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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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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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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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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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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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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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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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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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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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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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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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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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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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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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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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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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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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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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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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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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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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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100000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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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智库博士生候选人信息表
一、综合考核安排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环节,全程线下。
笔试、面试分2天进行,具体考试日期:待定(请关注本所官网通知)
1.笔试内容:即时考试(每门60分钟)。
考试科目:国际法基本理论08:30—09:30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
(1)国际法14:30—15:30
(2)现代国际关系15:45—16:45
2.面试内容:专业英语面试;阐述个人研究计划,个人工作内容与智库建设的关联性。回答考官随机提出的其他问题(09:30-13:30,每人20分钟)。考生需提前一天提交电子版书面个人研究计划(2000字左右)。
本次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本所严格遵守学校招录规则,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考核方面:
(1) 学术素养(占总成绩40%):
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专业英语面试及笔试(占总成绩30%:英语专业面试10%,笔试20%):
专业英语面试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英语应用能力;笔试考核《国际法基本理论》,跨一级学科加试《国际法》与《现代国际关系》。
(3) 创新潜质(占总成绩30%):
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成绩×40%+专业英语面试及笔试成绩×30%+创新潜质成绩×30%(三方面分别按百分制打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学术素养专业、英语水平和创新潜质三方面成绩的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同等学力的考生及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专业代码非0301为跨一级学科)需笔试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参见上文1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考核和品格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二、体检
按学校通知进行。
三、调剂
本所不接受所外调剂。
四、录取
1.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3.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4.学费及奖学金: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标准为: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以学校通知为准)。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奖学金情况详见《招生简章》。
五、信息公开与公示
考核总评成绩是决定是否录取的依据。考核专家组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本所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考生可登录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translaw.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候选人名单、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等信息。
2021年智库博士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自2021年4月22日至4月30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1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国际法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920
武汉大学国际法所研究生办 电话:027-68753621 (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