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学术交流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智库方向2020年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名单公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6-16 17:03阅读: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2020年5月14日)及《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际法所所务委员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考生按照研究生院通知时间提交的纸质材料,从外语水平、教育背景、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五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考量,并通过集体审核评分,做出评价结论,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鉴于当前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本所按学校要求根据第三方外语测试成绩证书(含四、六级成绩、雅思、托福、GRE、WSK等;或提交在外文期刊发表的外文文章;或能反映考生自身外语水平的论文、著作、外语课程成绩等客观材料)进行了考察,所有递交材料的考生均达到本所外语水平合格要求。

        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0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现将有资格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20人)公示见附件。

 

2020年智库博士生复试名单评分表

 

总分100分。五个方向评分:外语水平、教育背景、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

(每项各占总分20%)

 

序号

姓名

外语水平

教育背景

科研能力

综合素质

培养潜力

总分

备注

1

史晓斌

19

18.25

18.25

18.25

18.25

92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2

沈祺

18.75

18.25

18

18.25

18

91.2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3

李丹

18.25

17.75

17.25

17.25

17.25

87.7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4

项士雨

18

18

16.5

17.25

17.25

87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5

张海平

18.5

17.75

16.75

17

16.75

86.7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6

杨俊彦

15.25

18

17.75

17.75

17.75

86.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7

李冰琳

15.75

18.25

17.25

17.75

17.5

86.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8

邓云成

16.25

18.5

17.25

17.25

17.25

86.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9

雷傲

18.25

17.5

16.75

17.25

16.75

86.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10

潘才敏

16.75

18

17.25

17

17.25

86.2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11

黄志涛

16.75

17

18

17.25

17.25

86.2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12

张睿熊

18.75

16.5

16.75

17

17

86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13

鞠娜

18

17.5

16.75

17

16.75

86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14

江夏

17.25

16.75

16.75

17.5

17.5

85.7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15

钱兴利

17.75

17

16.5

17.25

17

85.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16

张克勤

17

16.5

17.25

17

17

84.7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17

冯胜勇

15.5

16.5

17.5

17.5

17.75

84.7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18

张墨洋

18

17.25

16.5

16.75

16.25

84.7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19

张清宪

17.75

16

16.5

17.25

17

84.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20

程坦

16

17

17

17

16.75

83.75

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 综合考核安排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环节,全程网络线上考核。

笔试、面试分2天进行,具体考试日期:待定(请关注本所官网通知)

1.笔试方式:即时考试(每门60分钟)。通过腾讯会议方式,要求所有考生全程开视频,行政监考人员全程视频监考并录屏。

考试科目:国际法基本理论08:30—09:30

加试科目:国际法14:30—15:30

现代国际关系15:45—16:45

2.面试内容:外语水平面试;阐述个人研究计划,个人工作内容与智库建设的关联性。回答考官随机提出的其他问题(09:30-13:30,每人20分钟)

需考生提前一天提交电子版书面个人研究计划(2000字左右)。

本次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本所严格遵守学校招录规则,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考核方面:

1. 学术素养(占总成绩40%):

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 外语水平及笔试(占总成绩30%):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笔试考核《国际法基本理论》,跨一级学科加试《国际法》与《现代国际关系》。

3. 创新潜质(占总成绩30%):

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成绩×40%+外语水平及笔试成绩×30%+创新潜质成绩×30%(三方面分别按百分制打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创新潜质三方面成绩的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专业代码非0301为跨一级学科)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按学校财务部有关规定综合考核收费180元,加试科目每门60元,由本所代收。

4. 思想政治考核和品格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二、体检

按学校通知进行。

三、调剂

本所不接受所外调剂。

四、录取

1.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3.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4.学费及奖学金: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标准为: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以学校通知为准)。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奖学金情况详见《招生简章》。

 

六、信息公开与公示

考核总评成绩是决定是否录取的依据。考核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的考核总评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录取推荐名单,报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本所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27-68754920(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工作时间开通)

027-68753621(国际法研究所办公室,工作时间开通)

 

考生可登录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translaw.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候选人名单等信息。

公示期自2020年6月16日至6月19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0年6月1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国际法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125

Email:wdyzjc@whu.edu.cn

武汉大学国际法所研究生办 电话:027-68753621 (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2020年6月3

 

附件:允许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20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