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初录的博士生新生,需办理政审、签定向培养协议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初录博士生应认真下载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见附件,下称《调查表》)。《调查表》须用黑色笔填写,以便存档,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
考生报考时无工作或学习单位的,《调查表》由户籍所在地或档案保管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填写并盖章。
二、《武汉大学2019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合同》
录取类别为定向类的博士新生,应签定向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委培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本所将按照考生报考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于6月25日统一以EMS快递方式寄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
如需更改邮寄地址,请于6月25日上午12:00前打电话办理更改申请,电话:027-68753621
三、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考生须在7月5日前将《调查表》 、《武汉大学2019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合同》寄至本所(建议EMS或顺丰)。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310室梁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1
经法学院审查合格并报学校批准后,将按考生预留地址发放录取通知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预计7月上旬)。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及QQ群通知。
邮寄通知书需要修改地址的考生,请等后续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上网后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修改。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双击下载)
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